在廊坊某写字楼里,最近发生了一件让人心惊的事。财务总监颜女士像往常一样在工位核对报表,突然,两名穿制服的男子出现在办公室门口,声称要找她核实一起300万的经济纠纷。当人事经理拿着法院判决书仔细核对身份证时,整个部门都炸开了锅——判决书上的“被执行人闫某”和颜女士名字同音不同字,身份证前六位更是相差千里。
这场持续两年的荒诞闹剧,要从2024年那个普通的春日说起。颜女士至今记得,第一次接到法院电话时,对方劈头盖脸就是一句:“你是闫某吧?有人起诉你欠了三百万。”她当时就懵了:“我姓颜,不姓闫,身份证号也不一样。”可接下来的一年里,法院的电话、短信、传票像雪花一样飞来,甚至有一次把传票塞进了她父母家的门缝。最让她崩溃的是,2025年4月,两名执行员直接堵到了单位门口,非要领导证明她“不是老赖”。
“这哪是核实身份,分明是公开处刑!”颜女士在录音里带着哭腔。她提供的证据显示,自己早在第一次接到电话时就提交了身份证扫描件,连户籍地都不在廊坊。可法院执行局孙局长在通话中反复强调:“信息是原告提供的,我们必须走流程。”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,当颜女士要求书面道歉时,对方居然回复:“你应该主动来法院说明情况。”
这场闹剧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。有网友翻出廊坊法院近年多起离奇判决,直言“廊坊中院的判决书比剧本还魔幻”。一位法律博主指出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,法院立案时必须核对当事人身份,仅凭姓名同音就启动执行程序,明显违反审慎原则。更有网友犀利点评:“催收公司都知道核对身份证,法院反而不如他们专业?”
最耐人寻味的是原告张某丽的操作。颜女士从未与她谋面,对方却能精准提供她的姓名和单位信息。有网友猜测:“原告是不是请了私家侦探,用拼音搜索把无辜者牵连进来?”这种“人海战术式追债”让不少人脊背发凉——如果今天能因为名字同音被执行,明天会不会因为住址相近被起诉?
面对舆论压力,廊坊广阳区法院至今保持沉默。执行局孙局长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,信访部门一句“正在办理中”打发了所有追问。而颜女士的生活早已支离破碎:客户听说她“被法院追债”后纷纷撤单,父母因为邻居的闲言碎语整夜失眠。走投无路的她,最终选择起诉原告张某丽侵犯名誉权。
这场荒诞剧折射出的,是司法程序中不容忽视的漏洞。就在上个月,湖南常德也发生了类似事件:广东陈某杨因与被告同名,被法院误判偿还陌生人债务,账户被冻结近半年。这些案例都指向同一个问题:在科技发达的今天,为什么法院还在沿用“认名不认人”的老办法?难道身份证号、人脸识别这些现代技术,还比不上一张手写的户籍复印件?
网友们的质疑振聋发聩:“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,不是菜市场抓阄的儿戏!”当程序正义沦为一句空话,当公民权益在官僚主义面前不堪一击,我们不禁要问:这样的错误,到底还要上演多少回?
作为旁观者,我想说:司法系统的公信力,从来不是靠冰冷的判决书堆砌起来的,而是建立在每一个案件的严谨审查中。希望廊坊法院能正视问题,主动纠错,别让“程序合法”成为推诿责任的挡箭牌。毕竟,一个连公民基本身份都核实不清的司法系统,又如何让老百姓相信它能守护正义?
(注:文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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